行政處罰決定書(冀定)應急罰〔2024〕2013號

發(fā)布時間:2024年08月23日 信息來源: 字體: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行政處罰決定書
(冀定)應急罰〔2024〕2013號
被處罰單位:定州市定安建筑工程技術職業(yè)培訓學校
地址:定州市西坂新村
法定代表人(負責人):xxxxxxx 職務:經理
郵政編碼:073000      聯系電話:13xxxxxxxx
違法事實及證據:2024 年6月28日,定州市應急管理局執(zhí)法監(jiān)察二中隊對定州市定安建筑工程技術職業(yè)培訓學校進行執(zhí)法檢查,發(fā)現你公司存在以下問題: 1、培訓管理制度針對性不強,檔案管理制度缺少檔案保存年限;2、高處作業(yè)缺少一名兼職教師;3、抽查低壓電工2023-001期取證檔案(僅開展了1期),培訓未按照申報的培訓計劃(線上線下)開展培訓; 4、培訓視頻檔案缺失(因毗鄰企業(yè)發(fā)生火災導致培訓機構電器故障,視頻損壞); 5、未設置獨立的檔案室,且檔案室堆放雜物,不滿足防火要求。
主要證據包括:證據一:《責令限期整改指令書》責令限期整改指令書(冀定)應急責改〔2024〕2003 號;證據二:《調查詢問筆錄》一份;證明你單位:1、培訓管理制度針對性不強,檔案管理制度缺少檔案保存年限;2、高處作業(yè)缺少一名兼職教師;3、抽查低壓電工2023-001期取證檔案(僅開展了1期),培訓未按照申報的培訓計劃(線上線下)開展培訓; 4、培訓視頻檔案缺失(因毗鄰企業(yè)發(fā)生火災導致培訓機構電器故障,視頻損壞); 5、未設置獨立的檔案室,且檔案室堆放雜物,不滿足防火要求。
以上事實違反了《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》第五條第一款、第六條第一款、第十五條 的規(guī)定,依據《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》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(一)、(二)、(三)項并遵照《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》,其中第一項適用幅度中較輕違法情況的規(guī)定,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;第二項適用幅度中一般違法情況的規(guī)定,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;第三項適用幅度中一般違法情況的規(guī)定,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的規(guī)定,擬對你(單位)作出 人民幣14000元(壹萬肆仟元整)罰款的行政處罰 的規(guī)定,決定給予人民幣14000元(壹萬肆仟元整)的罰款 的行政處罰。
處以罰款的,罰款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繳至保定銀行定州支行 ,賬號130607408012011200005063 ,到期不繳本機關有權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%加處罰款。
如果你單位不服本處罰決定,可以依法在60日內向定州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,或者在6個月內依法向定州市人民法院 提起行政訴訟,但本決定不停止執(zhí)行,法律另有規(guī)定的除外。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、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,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(zhí)行或者依照有關規(guī)定強制執(zhí)行。
定州市應急管理局(印章)
2024年08月19日
 
本文書一式兩份:一份由應急管理部門備案,一份交被處罰單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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